Sonata
Timeline:1561年至今
上位:Western Classical Music、Chamber Music、Canzona、Baroque Music、Classical Period、Romanticism
下位:Concerto grosso
奏鸣曲(Sonata)作为一种定义宽泛且渊源复杂的音乐体裁,在其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多次形态演变。该术语本身在不同历史时期所指代的作曲类型也各不相同。如今,奏鸣曲通常指由四个或更少个对比乐章组成的器乐组曲,各乐章采用关联调性,其中至少一个乐章(通常为第一乐章)采用“奏鸣曲式”创作——这种作曲方法由三个核心要素构成: 呈示部:简短引子后呈现两个差异显著但关联的旋律主题;发展部:对主题进行重组并以不同变形展开探索;再现部:以微调形式重现呈示部主题,最终在主调上解决并以尾声收束。奏鸣曲没有固定的乐器配置。但必须包含一至三位器乐独奏者,可采用单人独奏加极少伴奏的形式,或由三个及以下独立声部组成的室内乐( Chamber Music)合奏形式。篇幅较短或难度较低的奏鸣曲称为“小奏鸣曲”。
“奏鸣曲”一词最早于1561年用于指代鲁特琴舞曲组曲,最初是泛指任何纯器乐作品(与最初泛指声乐作品的“康塔塔”/Cantata相对)。巴洛克时期( Baroque Music)兴起了“三重奏鸣曲”,这是由Arcangelo Corelli等作曲家发展出的室内乐形式,由两个高音部声部配合通奏低音构成。巴洛克时期的奏鸣曲逐渐分化为两大流派:庄重的教堂奏鸣曲(sonata da chiesa),通常采用四乐章交替的慢快结构;以及室内奏鸣曲(sonata da camera),其复调手法较不严谨,风格相对轻快,常包含多个舞曲乐章。现代意义上的奏鸣曲形式,正是从教堂奏鸣曲演变而来,并在古典时期( Classical Period)初具雏形。在此期间,奏鸣曲整体结构进一步标准化,C.P.E. Bach、Joseph Haydn、Wolfgang Amadeus Mozart等作曲家确立了奏鸣曲式。奏鸣曲与交响曲(Symphony)的关系也日益紧密,早期交响曲实质上就是为管弦乐( Orchestral Music)编制创作的奏鸣曲。
Ludwig van Beethoven的奏鸣曲尤具影响力,其艺术追求高度崇高,既承袭早期浪漫主义(Romanticism)精神,又突破同时代作曲家惯用的三乐章结构,首创四乐章形式。自浪漫主义时期起,作曲家们开始广泛革新奏鸣曲形式:引入更丰富的半音阶手法与调性模糊性,采用非常规乐器组合,或对标准奏鸣曲式进行多维度改造。